1. 會員依【PChome『聯播網』服務】約定條款於會員網站使用本服務,網路家庭將依其所設定該關鍵字廣告之廣告收益分成比例及當月有效點擊數計算廣告收益分潤後支付予會員。廣告收益分潤為每月結算一次,由網路家庭於每月1日(結算日)將前一月份1日至月底會員因履行【PChome『聯播網』服務】條款所得收取之廣告收益分潤詳列於會員帳戶內。會員最遲應於結算日之次月10日前經由本系統提出請款之要求並於結算日之次月15日前依網路家庭要求檢附相關請款文件(包括且不限於對帳單及統一發票)並寄達網路家庭請求付款。網路家庭收受會員請款文件並核對無誤後,於扣除相關稅捐、補充保險費(如有)、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其他依【PChome『聯播網』服務】約定條款所約定會員應給付網路家庭之款項後,由網路家庭於結算日之次次月5日前將剩餘款項匯至會員所指定之帳戶,若上述結算日及撥款日遇假日則自動順延至次一工作日處理。會員指定之收款銀行帳戶詳見帳戶申請資料,若會員於帳戶申請資料所設定之收款銀行帳戶戶名與會員申請註冊本服務時所填寫的申請人不符時,網路家庭得拒絕支付廣告收益分潤予會員,會員不得異議。
2. 會員未於結算日之當月10日前經由本服務系統提出請款之要求或未於結算日之當月15日前依網路家庭要求檢附相關請款文件包括且不限於對帳單及統一發票)並寄達網路家庭向網路家庭請求付款,則當月廣告收益分潤將紀錄為申請失敗,會員僅得併同次月份之廣告收益分潤於次月請款時請領。
3. 所有廣告收益分潤之計算及分配,均依網路家庭之計算為準。對於經網路家庭認定非屬有效點擊或經網路家庭認定會員有違反【PChome『聯播網』服務】約定條款情事之情形,將不會列入廣告收益分潤的計算及分配。
4. 若【PChome『聯播網』服務】系統事後發現原先針對會員網站內之關鍵字廣告的有效點擊認定有錯誤、無效、惡意點擊或詐欺點擊之情形時,網路家庭得自次月應給付予會員之廣告收益分潤中扣抵,若不足扣抵時,會員應於接獲網路家庭通知後五日內將溢領之款項返還予網路家庭。
5. 網路家庭針對會員每月請領廣告收益分潤之金額均設有最低應請領金額NT$500之限制,會員當次申請請領之廣告收益分潤,於未扣除依法應扣繳之相關稅捐、補充保險費〈如有〉、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其他依本約定條款所約定會員應給付網路家庭之款項前,若未達網路家庭所設定之最低應請領金額時,該等廣告收益分潤將仍保留於會員帳戶內,待會員帳戶內所累積之金額達網路家庭所設定之最低應請領金額時,會員始得申請請領。
6. 請款相關時間:
廣告收益分潤結算區間:上個月1日至上月底
線上申請請款區間:當月5日至當月10日
寄回檢附文件區間:當月5日當月15日
發款區間:當月月底至次月5日
7. 請款須檢附文件:
個人戶 :
● 收款帳戶-匯款單:收款帳戶經網路家庭審核成功後,以後請款時不需再次檢附匯款單;若收款帳戶經審核失敗或欲變更收款帳戶,下次請款時請再次檢附新的收款帳戶-匯款單。
● 請款收據:請款收據經網路家庭審核成功後,以後請款時不需再次檢附;若請款收據經審核失敗,下次請款時請再次檢附請款收據。
公司戶 :
● 收款帳戶-匯款單:收款帳戶經網路家庭審核成功後,以後請款時不需再次檢附;若收款帳戶經審核失敗或欲變更收款帳戶,下次請款時請再次檢附新的收款帳戶-匯款單。
●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收款帳戶經網路家庭審核成功後,以後請款時不需再次檢附;若收款帳戶經審核失敗或欲變更收款帳戶,下次請款時請再次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
● 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收款帳戶經網路家庭審核成功後,以後請款時不需再次檢附;若收款帳戶經審核失敗或欲變更收款帳戶,下次請款時請再次檢附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影印本。
● 請款發票:每次請款時,皆需檢附。
會計科目請開:廣告費用。
請於開放請款後的當月15日前,掛號寄回
─ 收件人名稱: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收件地址:106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5號12樓 (Portal產品部-PChome廣告聯播網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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